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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委出台新举措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发布时间:2013-12-09  来源:未知  点击量:2

 

为维护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绐理“进机关”活动和创国卫工作,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与文明素质,市直机关工委于近期先后出台了系列举措,对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
一是制发分类标识贴。统一印制“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三类标识贴2200个下发至市直各单位,用于粘贴在办公室内或办公楼层的垃圾桶(箱)。
二是购置三色垃圾袋。基于目前各单位使用的垃圾袋大都是同一色系,为避免已分类的垃圾袋在收集和清运过程中又混淆在一起,市直工委在垃圾袋上做文章,按照垃圾分类三个类别,又统一购买了12000个三种不同颜色的垃圾袋,用颜色加以区分:绿色为“可回收物”、黄色为“不可回收垃圾”、红色为“有害垃圾”,现已发放至各单位。
三是明确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市直机关工委8月1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通知》(广直委发〔2013〕38号),对机关办公地点的垃圾分类设施提出要求:原则上市直各单位机关办公室要配置“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垃圾”小垃圾桶2个,分别使用绿色和黄色垃圾袋;机关办公楼每个楼层公共区要设置“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集中收集大垃圾桶2个,分别使用绿色、黄色垃圾袋;每栋办公楼一楼进出口通道处配置“有害垃圾” 垃圾桶1个,并使用红色垃圾袋;各单位办公区域内设置机关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站(房)1个,将“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分别处理。
四是开展垃圾分类业务培训。8月13日,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的总体安排,市直机关工委与市城管执法局举办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培训会”,组织市级部门、街道社区、物管公司等相关部门15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市直工委常务副书记赵将总结了市直机关垃圾分类的工作的现状,对还存在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分类设施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安排布置了市直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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