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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倡议

发布时间:2020-04-02  来源:本网  点击量:500

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清明节定点祭祀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两个严禁”:严禁在城区街道、广场、绿地、公园、廊道、河滩、居民小区、公(铁)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和水源保护地焚烧香烛冥纸(币);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祭祀。提倡采用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等绿色环保祭扫方式开展祭祀活动。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宣传、教育劝导市民群众到市政府《通告》划定的祭祀地点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广元市直机关工委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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