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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机关二支部出台《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八条规定》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27  来源:本网  点击量:2

市委组织部机关二支部为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出台《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八条规定》,创新了支部工作“四个结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市委组织部机关二支部出台《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八条规定》


1.实行支委分工负责+AB角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支部书记和各委员工作职责,实行支委AB角制度,组织委员与纪检委员互为AB角,宣传委员与群工委员互为AB角,确保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补位。

2.实行集中学习+集体活动相结合,进一步丰富组织生活。实施双周组织生活制度,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五为本支部主题党日,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别开展集中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断丰富拓展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


▲市委组织部机关二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


3.实行缺席党员提醒补学+定期通报相结合,进一步抓实党员教育。对没有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及时将学习内容发至补学党员,并要求补学党员在下一次支部集中学习会上交流学习体会,每季度通报党员学习情况,确保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

4.实行经常性谈心谈话+轮转参与重大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开展支部书记与支委间、支委与党员间全覆盖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同时建立参与重大活动值班轮转制度,支部党员轮流参加部机关党委安排的党员志愿服务、应急抢险等市内重大活动,不断增强党员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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